【TechWeb】8月31日消息,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印发《关于开展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商培育专项行动的通知》,部署开展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商培育专项行动,加快培育一批懂行业痛点、通技术机理、知安全风险、善交付运营的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商队伍。
该通知表示,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商是指围绕用户单位智能化需求,提供人工智能解决方案咨询规划、交付实施、运营管理、安全治理等服务的企业或机构。此次专项行动旨在深入贯彻党中央、国务院决策部署,落实《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“人工智能+”行动的意见》中“培育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商”“打造人工智能应用服务链”相关工作安排。
行动明确了两阶段目标:到2026年底,全国服务商资源池内服务商数量突破2000家,形成结构合理、分工有序、协同创新的多层次梯队,复杂场景交付能力显著增强;到2027年底,全国服务商资源池内服务商数量不少于3000家,支撑形成全要素协同、全链条贯通、全场景覆盖的人工智能应用服务生态。
专项行动部署了四项重点任务:
一是建立服务商资源池。 各地区组织摸排本地区服务商情况,建立服务商档案。到2027年底,下辖国家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应用先导区的省份,本地区服务商资源池内企业数量应不少于100家。工业和信息化部将汇总各地区信息,依据相关标准形成全国服务商资源池并适时发布。
二是提升服务供给水平。 组织服务商牵头组建模数共振、算电协同等类型的“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团”,联合上下游单位打造一体化解决方案。统筹用好国家人工智能应用中试基地、科技型企业孵化器等创新载体,为服务商提供技术研发、测试验证、中试熟化等基础条件。支持服务商聚焦软硬件适配、多模型协同等重点技术难题开展靶向攻关,鼓励提升对安全可靠的操作系统、数据库、人工智能训练推理芯片等基础软硬件产品的集成应用能力。
三是推动规模化应用。 引导服务商围绕高频、刚需、可复用的业务,封装构建模块化、标准化解决方案产品包,形成一批“小快轻准”的人工智能产品服务。依托产业联盟、行业协会、开源社区等平台分行业开展供需对接活动。探索通过首购首用、风险补偿等模式,加大大模型、智能体、Token等服务采购力度。有条件的地区建立完善“出海”综合服务体系,推动优质人工智能应用项目出海落地。
四是加强服务商支撑保障。 支持服务商加强与国家算力网络枢纽节点、国家算力互联互通节点、中国算力平台等对接,用好“算力券”等政策工具降低算力成本。依托“模数共振”“工业数据筑基”等行动形成的成果,向服务商开放调用接口或提供试用通道。鼓励高校、职业院校与龙头服务商共建实训基地,批量培养复合型应用人才。鼓励服务商搭建前线部署工程师团队,扎根用户现场保障场景落地。
在工作安排方面,通知要求各地区于2026年12月1日前将服务商资源池信息报送至工业和信息化部(科技司),并定期更新。各地区组织服务商建立“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团”,原则上报送不少于10个服务团,每个服务团由1家服务商牵头、不少于2家上下游单位联合参与。各地区须于2027年12月1日前报送总结报告。
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建立常态化跟踪评估机制,对专项行动实施效果好的地区在有关政策、项目中予以倾斜支持,并适时建立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商资源池线上平台。
